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曾念)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多地彩禮數額持續(xù)走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彩禮給付家庭的經濟負擔。而彩禮糾紛也逐漸成為了社會熱點話題。
5月8日,耒陽市南陽鎮(zhèn)政府、南陽司法所聯合永濟鎮(zhèn)政府、永濟司法所成功調解了一起彩禮糾紛案。
據悉,女方王某某系南陽鎮(zhèn)村民,男方伍某某系永濟鎮(zhèn)村民。2月20日,雙方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相處一段時間后,雙方協定結婚事宜,按照當地風俗,3月中旬,男方一次給付了6.8萬元現金和五金飾品等作為彩禮送到了女方家里。后雙方因感情和彩禮問題產生矛盾,發(fā)生了肢體沖突,協商未果后兩家鬧翻,伍某某要求王某某返還其當初給付的彩禮錢和五金飾品,而王某某以未收到彩禮錢為由拒絕退還。
為此伍某某父親找到永濟鎮(zhèn)政府和南陽鎮(zhèn)政府尋求幫助。
兩地鎮(zhèn)政府了解到因彩禮引發(fā)的糾紛后高度重視,迅速召集本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干部到雙方家里了解情況。
得知男方家的彩禮和五金飾品錢均系向銀行貸款而來,并且給付方式在線下進行,當時也并未留存證據。后雙方因感情和彩禮問題產生矛盾,引發(fā)肢體沖突,協商未果后兩家鬧翻,男方要求退還彩禮錢和五金飾品,而女方以未收到彩禮錢為由拒絕退還。
兩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秉承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 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既依法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又考慮到男方給付彩禮后對生活產生的影響,為盡快化解雙方糾紛,起到正面引導作用。期間多次組織鎮(zhèn)村兩級干部上門做通兩家思想工作。
?5月8日晚上,兩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雙方當事人在耒陽城里協商調解彩禮糾紛未達成一致意見且引發(fā)了沖突。隨后,工作人員邀請了五里牌派出所干警共同參與本案調解,并從法理、事理、情理三方面對雙方進行勸導說理。最終,在工作人員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女方同意返還彩禮3.3萬元給男方,這起彩禮糾紛案得以圓滿解決。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